国家质检总局23日公布2011年26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其中钢丝绳产品合格率为87.5%。
本次共抽查了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广东、贵州、宁夏等15个省、自治区、自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钢丝绳产品。包括电梯用钢丝绳、一般用途钢丝绳2个品种。
本次抽查依据《电梯用钢丝绳》GB 8903-2005、《一般用途钢丝绳》GB/T 20118-2006等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,对电梯用钢丝绳产品的破断拉力、无载荷钢丝绳直径、5%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、10%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、拆股钢丝抗拉强度、拆股钢丝扭转(当钢丝直径小于0.5mm时以打结率代替)、纤维芯润滑剂含量、断丝、缺丝、钢丝交错、接头不良、绳芯外露等12个项目;对一般用途钢丝绳产品的破断拉力、钢丝绳直径、钢丝直径、中心钢丝直径、拆股钢丝抗拉强度、拆股钢丝反复弯曲、拆股钢丝扭转(当钢丝直径小于0.5mm时以打结率代替反复弯曲和扭转)、拆股钢丝镀层重量、断丝、缺丝、钢丝交错、接头不良、绳芯外露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涉及到钢丝直径、拆股钢丝抗拉强度、中心钢丝直径、拆股钢丝反复弯曲、拆股钢丝镀层重量、钢丝交错项目。